2019年6月27日中午11时30分,正在河南省一家船厂承包工程的被执行人张某做梦也没有想到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和法警“从天而降”,这名“老赖”只好乖乖地束手就擒。被执行人张某被带回颍上法院后,当执行人员欲宣布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时,张某十分害怕,急忙与近亲属联系,积极筹款。后其当场履行99500元,并缴纳法院罚款5000元。
原告李某有意出卖其所有的一艏船舶,李某与被告张某达成口头协议,将该船作价778000元卖给张某。2014年3月5日,双方签订了书面买卖协议。协议签订后,李某即将船舶交付给了张某。张某多次向李某支付购船款,后尚欠58000元,张某久拖不付,双方为此产生纠纷,李某于2014年7月29日诉至法院。
经查实,李某于2014年4月为张某办理了船舶过户手续,张某于2014年7月25日、7月26日支付船舶维修费12765元。2015年1月26日,颍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张某偿付李某购船款58000元及其利息,李某支付张某修船款12765元。
2015年10月19日,原告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颍上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通知书、限制消费令。但张某不理不睬,东躲西藏,长期下落不明。
2019年6月27日,被执行人张某在住宿使用身份证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并临时控制。 2019年6月27日上午8时30分,申请人李某拨打颍上法院“执行110”,称被执行人张某正在淮滨县一家造船厂承包工程,请求“执行110”跨省执行。
“执行110”到达后,首先请求淮滨县城关派出所协助执行。便衣公安民警进入船厂,在申请人李某的指认下,失信人张某被堵了个正着。见到家乡的执行人员和法警,东躲西藏4年的被执行人张某彻底傻了眼,最终,其害怕被拘留,履行了全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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